

关于拟对鹤壁市飞达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8年1月20日-2018年1月26 日。
电话:0392-6862369
通讯地址: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中段(45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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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建设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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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项目 |
鹤壁市山城区牟山大道东段路南 |
鹤壁市飞达电子有限公司 |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鹤壁市飞达电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连接器端接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年产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项目占地1600㎡,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6.9万元。主要设备为冲床、注塑机等,主要原辅材料为:塑料颗粒、铜带、铜板等。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废气产生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水次数达到一定程度,盐度升高,腐蚀管道,需要定期排放,主要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车辆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降噪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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